壓力容器受壓元件用鋼,應當采用何種鋼材?
壓力容器受壓元件用鋼,應當是氧氣轉爐或者電爐冶煉的鎮靜鋼。對標準抗拉強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的等于540MPa的低合金鋼鋼板和奧氏體—鐵素體不銹鋼鋼板,以及用于設計溫度低于-20℃的低溫鋼板和低溫鋼鍛件,還應當采用爐外精練工藝。壓力容器的選材應考慮材料的力學性能、化學性能、物理性能和工藝性能。





壓力容器的整體鍛造式筒體的材料金相組織致密,強度高,因而質量較好,特別適合于焊接性能較 差的高強度鋼所制造的超高壓容器。但制造時需要非常大的冶煉、鍛壓和機加工設備,材料 消耗量大,鋼材利用率低 (僅為26%~29%),機械加工量大,故一般只用于內徑?300~ 800mm、長度不超過12m 的小型超高壓容器,如聚乙烯反應釜、人造水晶釜等。② 組合式筒體 筒體的器壁在厚度方向是由兩層或兩層以上互不連續的材料構成。組合式 筒體按結構和制造方式又可分為多層式和纏繞式兩大類。
壓力容器制造全過程的質量控制
(1)對壓力容器制造單位實行制造許可資格的強制性市場準入制度。
(2)對涉及壓力容器制造質量的各類人員,如焊工、無損檢測人員等實行培訓考核后執證上崗制度。
(3)對壓力容器制造單位體系責任人員(如工程師、設計責任人、材料責任人、工藝責任人、焊接責任人、熱處理責任人、無損檢測責任人、理化檢驗責任人、檢驗與試驗責任人等)及技術人員實行任職條件要求制度。
(4)對產品設計、材料、制造、試驗直至竣工出廠的全過程控制,實行制造單位自檢、產品安全性能強制監督檢驗制度,某些重要項目或設備還需用戶代表或用戶委托的第三方檢驗機構的監督 檢驗。